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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山东检察机关扫黑除恶“打财断血” 深挖彻查“打伞破网”

    所属分类:热点资讯    发布时间: 2019-12-07 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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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中新网济南12月5日电 (梁犇 李明)山东省人民检察院12月5日通报称,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,该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“打财断血”,深挖彻查“打伞破网”,截至目前,共批准逮捕涉黑犯罪案件269人、涉恶犯罪案件3904人;提起公诉涉黑犯罪案件1211人、涉恶犯罪案件4321人,取得显著成效。

      山东检察机关构建起“检察长牵头抓总、分管检察长具体负责、扫黑办组织协调、上下联动、全员行动”的一体化领导工作格局,三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案933件5022人。同时构建全链条办案机制,与山东省公安厅会签意见,并开展5项协作会商,对涉黑恶重大案件提前介入,实现“捕诉一体”及侦诉审高效衔接。

      为**专项斗争持续发力,各级检察院开展业务培训198次,发布典型案件23件,9次派出督导组,对涉检察工作的5大方面18项19个问题,采取挂图作战、列单销号、建账督办等方式,整改一个、验收一个、销号一个。

      山东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,将法律监督融入立案、侦查、审判、执行等刑事诉讼全过程。专项斗争以来,共不予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53人、不诉138人;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案件29件66人,纠正漏捕漏诉866人,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7件。在办理聊城吴学占等人涉黑案件中,通过全面细致审查,及时建议追诉了3起犯罪事实,对2名犯罪嫌疑人及2起犯罪事实提出依法不予认定的意见。

      通报称,山东检察机关深化“破网打伞”,落实“一案三查”,该省共发现涉黑涉恶犯罪及“保护伞”线索3316条,已查实914条;批捕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19人,起诉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24人。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充当“保护伞”案件,依法初查,及时立案。临沂市检察院依法立案查处某派出所原所长魏某等2人,涉嫌徇私枉法、滥用职权充当胡某金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“保护伞”案件,该案已提起公诉。

      “破网打伞”的同时,山东检察机关还注意加强“打财断血”,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。截至目前,共对275件涉黑涉恶案件向公安机关、审判机关提出涉案财产追缴建议、财产刑量刑建议916条。日照市院在办理中央督导组督办的张守玉等人涉黑案件中,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4本2000余页证据、9本评估审计报告,依法查扣了十余亿元人民币的资产,处理意见被一审判决全部采纳。

    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公安、法院与交通、住建、国土、人民银行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会签下发工作联动、涉案企业信息共享、强化打击洗钱犯罪、合力打击自然资源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机制8份,初步构建起政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动体系。目前,该省共制发检察建议828份,从源头防范和遏制了黑恶势力滋生蔓延。(完)

    【编辑:李玉素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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